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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全员达标评价考核

作者: 来源:音乐学院  发布日期:2024-06-03 

为响应我校师范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师范生的专业素养与实践教学能力,音乐学院师范教研室继全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全员达标机考测试完成后,于2024年6月2日下午1:30在音乐楼开展了2021级音乐学师范生教学技能全员达标面试考核。面试过程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学技能全员达标实施方案(试行)》严格进行。

根据学科特点,音乐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全员达标评价考核共分为三大部分,总分100分。其中< 教学设计>机考部分占25分,学生最终得分大于等于15分视为合格,小于15分视为不合格;< 多媒体课件制作>占15分,学生最终得分大于等于9分视为合格,小于9分视为不合格;< 模拟上课(板书)>占60分,学生最终得分大于等于36分视为合格,小于36分视为不合格。本次考核分为5个考场,每个考场23人,共115名同学参加考核。

本次考核聘请的五位校外教学技能评审专家,为省内特级、一级教师,积累了丰富的评教经验。如今,他们发扬“红烛”精神,反哺母校的音乐教育事业。在考核前,教学技能评审专家之一的南昌市中小学音乐学科教研员——秦戈老师,以座谈会的形式与我院青年教师进行交流,针对音乐学科教师教育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通过本次考核可以看出,2021级音乐学师范生相比以前学院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的试讲环节,在教学的逻辑思维方面有进步。整体来看,在10多分钟左右的试讲中,同学们都能完整展示出教学的基本环节,但在专业能力的运用方面还有所欠缺。例如完整自如的弹唱、流畅的伴奏以及规范的指挥等专业能力还需提高。

综合本次考核情况,音乐学院决定下一年度的师范生教学技能全员达标评价考核,要将“弹唱中学音乐教材”作为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单独考试项目,全方位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不断增强学生教学能力。响应我校教育学部提出的“达标不是最终目的,将专业技能提升到日常教学活动中,让技能训练与师德养成成为一种习惯。”突出职教师资培养办学特色,坚持普通师范教育底色,把学校建设成具有鲜明职教特色、引领全国一流职教师资培养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