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事基本信息
赛事名称:江西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预、决赛
主办单位: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参赛对象:本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比赛组别:按专业分为声乐组、器乐组、戏曲组、合唱及小组唱等
赛程安排:5月23日上午9点正式开始预选赛,5月26日决赛
比赛地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角洲校区音乐厅
二、参赛资格与报名规则
1、参赛选手须为我院在校正式注册学生,品德端正、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处分记录。
2、选手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个人信息、参赛曲目。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信息填报错误、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3、个人项目每人限报1项,不得跨组别重复报名;集体项目(合唱、重奏、合奏)须全员为本校学生,人数符合组别要求,不得外聘人员参赛。
4、报名截止后,参赛曲目、参赛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改;确有特殊情况须提交书面申请,经组委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作品与表演规范
1、参赛作品/曲目须内容健康、弘扬主旋律、贴合艺术审美,符合专业教学导向,不得包含低俗、违规、侵权内容。
2、曲目时长严格遵守各组别要求:个人项目初赛限时3-4分钟,决赛限时4-6分钟;集体项目限时5-8分钟,超时将由评委现场叫停,不影响已完成部分评分。
3、演唱、演奏须使用原调,不得擅自大幅改编、删减曲目核心段落。钢琴伴奏须提前到场合乐,自带伴奏人员须遵守赛场管理规定。
4、舞台表演要求着装得体、符合专业艺术规范,仪态大方,不得穿着奇装异服、佩戴夸张饰品,不得出现与赛场氛围不符的舞台行为。
四、比赛流程与赛场纪律
1、参赛选手须在赛前30分钟到达赛场签到处,比赛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不得私自调换顺序、插队、提前离场;候场选手须在指定区域安静等候,不得喧哗、随意进出赛场。
2、赛场内须保持绝对安静,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禁止随意走动、交谈、鼓掌起哄、拍照录像(官方摄影除外)。
3、选手上场后自报姓名、组别、曲目名称,表演结束后快速离场,不得在舞台及评委席附近逗留、询问分数。
4、尊重评委评审结果,服从工作人员现场安排,不得围堵评委、质疑评分、无理取闹,违者取消成绩并予以纪律处分。
5. 赛场内禁止饮食、乱扔杂物,爱护钢琴、谱架、音响等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六、奖项设置
1、各组按参赛人数比例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赛总人数的30%。
2、所有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3、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档案,作为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专业推优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