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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江西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校级展演选拔赛”

作者:音乐学院 来源:音乐学院  发布日期:2026-05-15 

一、赛事基本信息

 赛事名称:江西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预、决赛

主办单位: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参赛对象:本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比赛组别:按专业分为声乐组、器乐组、戏曲组、合唱及小组唱等

赛程安排:5月23日上午9点正式开始预选赛,5月26日决赛

比赛地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角洲校区音乐厅

二、参赛资格与报名规则

1、参赛选手须为我院在校正式注册学生,品德端正、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处分记录。

2、选手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个人信息、参赛曲目。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信息填报错误、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3、个人项目每人限报1项,不得跨组别重复报名;集体项目(合唱、重奏、合奏)须全员为本校学生,人数符合组别要求,不得外聘人员参赛。

4、报名截止后,参赛曲目、参赛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改;确有特殊情况须提交书面申请,经组委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作品与表演规范

1、参赛作品/曲目须内容健康、弘扬主旋律、贴合艺术审美,符合专业教学导向,不得包含低俗、违规、侵权内容。

2、曲目时长严格遵守各组别要求:个人项目初赛限时3-4分钟,决赛限时4-6分钟;集体项目限时5-8分钟,超时将由评委现场叫停,不影响已完成部分评分。

3、演唱、演奏须使用原调,不得擅自大幅改编、删减曲目核心段落。钢琴伴奏须提前到场合乐,自带伴奏人员须遵守赛场管理规定。

4、舞台表演要求着装得体、符合专业艺术规范,仪态大方,不得穿着奇装异服、佩戴夸张饰品,不得出现与赛场氛围不符的舞台行为。

四、比赛流程与赛场纪律

1、参赛选手须在赛前30分钟到达赛场签到处,比赛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不得私自调换顺序、插队、提前离场;候场选手须在指定区域安静等候,不得喧哗、随意进出赛场。

2、赛场内须保持绝对安静,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禁止随意走动、交谈、鼓掌起哄、拍照录像(官方摄影除外)。

3、选手上场后自报姓名、组别、曲目名称,表演结束后快速离场,不得在舞台及评委席附近逗留、询问分数。

4、尊重评委评审结果,服从工作人员现场安排,不得围堵评委、质疑评分、无理取闹,违者取消成绩并予以纪律处分。

5. 赛场内禁止饮食、乱扔杂物,爱护钢琴、谱架、音响等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六、奖项设置

1、各组按参赛人数比例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赛总人数的30%。

2、所有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3、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档案,作为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专业推优的重要参考依据。